宜居城市的典範竹北區段徵收案例 *地主共同負擔公共設施用地及開發成本,並參與分配土地共享地利。 *土地置配比40%(抵價地)-40%(公設)-20%(標讓售) *有一部分地主領回比例大於平均值(40%),另一部地主領回商業區及地段佳的用地,提供多樣性的選擇。 *規劃完整的公共設施營造現代化宜居的生活、生產及生態的環境空間。 *透過規劃手法保存歷史建築及特殊的人文地景。 *公部門有義務協助現住戶進行住宅的更新,並安置現住戶及社會弱勢者。 *具有公共性及外部性,兼顧公共利益與地主權益。Leia menos